提要:
黨的十七大提倡科學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而最近以來我們的環保部門卻更喜歡提倡“生態優先”的說法,看起來似乎這兩種表述非常相似,然而,兩者之間到底有何區別呢?請看本文的一些分析。
最近,人們常常聽到一些“生態優先”的說法。前幾天《中國環境報》還發表了一篇論述《我國水電開發與生態保護》的文章。提出了環保部門的“生態優先、統籌考慮、適度開發、確保底線”的水電開發的原則。我作為水電科技工作者,沒有理由不同意這個說法。因為我國的“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明確規定“要在保護生態和移民利益的基礎上,積極發展水電”。所以,根據“十二五”規劃的要求,我們說水電開發應該“生態優先”當然不能說錯。不過,嚴格來講所謂的“生態優先”不僅不是一個嚴謹的說法,而且非常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從嚴格意義上說,我們水電開發的理論基礎應該是提倡“生態文明”的“科學發展觀”。
什么是科學發展觀?根據定義,我們對于科學發展觀應解釋為:以人為本,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其中,“以人為本”體現著人與自然關系的重要定位。
有研究認為,過去一萬年以來,人類在農業、工業、科技以及文化上所取得的絕大多數成就都發生在一個十分溫和的時期。在地球自然系統的調節下,這個時期的地質、氣溫以及環境都維持在一個相對平穩的范圍內,沒有太大的波動。較之此前的“更新世”和“上新世”,這一萬年的“平穩”實屬難得,因此,學者們將其稱為地球的“全新世”。在這期間,人與自然的關系經歷了幾個不同的變化階段。
從早期的崇拜自然,到農業文明改造自然,人類開始大規模地改造自然,開發利用土地、水、氣候等資源。耕作和灌溉技術得到發展,食物供應變得穩定和可靠,人口開始迅速增長。與此同時,人對自然的依附性大大減弱,對抗性增強,地理環境趨于惡化。
18世紀以來,世界各國先后走上了工業化道路,科學和技術突飛猛進,不斷壯大著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使社會生產力水平以驚人的速度提高。在這個階段,人類被自己的巨大成功沖昏了頭腦,一度試圖成為自然界的主宰,以征服自然為自豪。這一時期,雖然人類積累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人與自然的關系卻全面呈現不協調,人地矛盾迅速激化。在局部地區,環境污染演變成社會公害。
20世紀60年代以來,人口激增、資源缺短、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問題日益突出,人類被迫重新審視自己的經濟行為,環境和發展問題開始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以聯合國召開的一系列環境會議為契機,認識到人類的發展不可能不受到資源和環境的制約,可持續發展的思想逐步形成并得到公認。人們在實踐中認識到,不能再走傳統的以高消耗、單純追求經濟數量增長和先污染、后治理為特征的唯發展的道路,必須尋求一條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相互協調的道路。顯然,這就是“以人為本”的可持續發展。
與此同時,我黨的十七大報告也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為什么要強調生態文明呢?大家知道進入近代工業文明時期以來,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力的提高,人類對自然的利用和改造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創造了燦爛的物質文化。但同時,人類對自然的干擾也超過了自然的承受能力,引起了嚴峻的生態和環境問題。因而,我們把“生態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新要求,主要就是要防止這種生態不文明(我們也可以稱之為生態野蠻)的情況在中國泛濫。然而,如果我們對生態文明僅僅具有這種認識還是遠遠不夠的。必須看到,文明的反義詞并不是唯一的。“生態野蠻”和“生態愚昧”都是與生態文明相矛盾的狀態。特別是對于一些發展中國家而言,生態不文明的威脅,往往主要來自于“生態愚昧”,而恰恰還不是“生態野蠻”。
1972年發布的《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指出:“(4)在發展中的國家中,環境問題大半是由于發展不足造成的。千百萬人的生活仍然遠遠低于象樣的生活所需要的最低水平。他們無法取得充足的食物和衣服、住房和教育、保健和衛生設備。因此,發展中的國家必須致力于發展工作,牢記他們優先任務和保護及改善環境的必要。”
生態文明水平即生態效率(Eco-efficiency,縮寫為EEI),其概念源自20世紀90年代OECE(經濟發展與合作組織)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商業委員會的研究和政策中,通常作為企業和地區提高競爭力的有效途徑。廣義來看,生態文明水平就是指生態資源用于滿足人類需要的效率,其本質就是以更少的生態成本獲得更大的經濟產出。根據最近兩年我國各省市自治區的生態文明水平排序來看,北京第一,而我們的一些生態大省(例如云南、貴州)的生態文明卻屬于低水平。
可見,在有人生存的現實中,一味的強調保存原生態并不代表生態文明,而還有可能是一種保護生態愚昧的愚蠢。因為,只要有人生存他就要向周圍的環境進行所取,如果你不能科學的、積極的、能動的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必然就要自發的、無序的、被動的影響自然生態和破壞自然環境。顯而易見“生態優先”與“生態文明”的區別就在于,是否應該提倡人們“科學的、積極的、能動的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
凡是有人群生存的地方,隨著社會現代化發展的需要,人們對社會自然資源的索取量必然要上升。“自發的、無序的、被動的影響自然生態和破壞自然環境”的現象是不可避免的,而只有及時地、主動的、科學的開發利用好生態資源,才是真正的保護生態環境。黨中央之所以提倡“生態文明”而不是“生態優先”就是要強調,我們國家在當前的發展過程中,不僅要反對“生態野蠻”的不科學的發展,同時也要避免“生態愚昧”的不發展。而“生態優先”雖然也可以反對“生態野蠻”的不科學的發展,但是卻不能避免不文明的“生態愚昧”。
因此,“生態優先”的說法只能用在宏觀的概念上提倡,而不能隨隨便便的用在每一個局部的、具體的地方。而“生態文明”的理念則不論是在宏觀上,還是微觀上都是我們應該大力提倡的。例如,即便在某個自然保護區內,只要這個保護區內還有人在那里生活,我們就不能輕易的說什么要“生態優先”,否則,你就違背了科學發展觀中最重要的“以人為本”的理念,除非你有能力把保護區內的居民全部搬遷出去。
任何物種的生存和發展都要對自然的生態環境產生影響。由于人口的增加和生活的現代化,大量的城市建筑和耕種糧食總難免會砍伐森林、占用草場,帶來濕地退化、水土流失甚至引起荒漠化等問題。但是,今天的人類社會如果不建造足夠的房屋和耕種足夠的土地就無法維持。再比如,攔蓄洪水、增加水資源,變水害為水利的水壩、水庫建設,很多情況下都是維系我們今天社會生存的基本保障,但是,由水壩阻斷河流造成的生物多樣性的損失,也是難以完全避免的。還有開采礦藏(包括提取地下水)無論如何都難以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等問題,然而,所有這些開采活動又是我們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內容。
那么我們能否就此得出結論,說人類文明活動就是要破壞生態環境呢?當然不能。因為,所謂生態環境的好壞,都應該是相對一定的主體而言的。例如腐爛的食物對人類來說是一種可怕的污染,但是對于蒼蠅卻是其繁衍生息最好的生態環境;堆積如山的生活垃圾是人類社會的環境難題,但是對于老鼠則可能是最好的棲息地。因此,評價生態環境的好壞,一定是相對于某個主題而言的。我們所要保護的生態環境,應該是指以人為本的社會自然生態,并不是指原始的自然生態。特別是在我們人類的生活區域內,生態保護就應該是努力維護、創造一個適應人的存在的社會生態環境。
美國哲學家羅爾斯頓曾指出:“每一個有機體都不得不反抗其環境,而文化又強化了這種對抗。生活于文化中的人實現了對自然的統治。我們重新改變了地球,使之變成城市。但這個過程包含著某種辯證的真理:正題是自然,反題是文化,合題是生存于自然中的文化;這兩者構成了一個家園,一個住所(“生態學”的希臘語詞根oikos的含義就是住所)。”由此可見,對于人類來說,生態(保護)就是要通過對自然環境的反抗,創造一個適應人類生存的生態環境,而不是一味的強調要保存自然生態的“保守”。
人類從制造和使用石器工具開始,到現在發明、制造和使用的高科技手段,都是為了同自然進行抗爭,并在這場斗爭中取得更大的主動權,有利于自身的生存發展。因此,我們今天的地球,早已經不是原來的純粹自然的地球,而是由人類活動改變了的“人類學的地球”,或者說是“社會的地球”。著名地質學家劉東生院士也曾指出“自18世紀晚期開始,地球已進入最新地質時代―‘人類世’時期。在這樣的時代,我們既不能脫離自然來看待歷史事件,也不能脫離社會來看待自然事件,人、社會與自然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類生命共同體,要以人類生命共同體的整體性觀點看待人、社會與自然的關系”。
自由流淌的河流、任意泛濫的洪水在史前的遠古時代和人煙稀少的無人區、生態保護區完全是應該提倡的,但是,對于現代人類社活動密集的社會來說,就完全就是一種災難,一種極大的生態破壞。堤防、水壩就是人們在幾千年的實踐中摸索出來的抵御洪水,保護社會生態環境的具體措施。所以,對于我們今天的社會,必要的水壩建設就是保護生態,而盲目地提倡讓河流自由流淌、讓洪水自由泛濫,決不是什么生態保護,而是十足的生態保守、生態愚昧。
一般來說,以人類為主的社會生態系統,對水資源的要求是比較苛刻的。水少了(干旱)不行,水多了(洪澇)同樣也不行。因此,縱觀歷史,我們人類幾千年來的社會文明發展過程,幾乎就是一部用水、治水的歷史。從某種意義上說,人類社會對水資源的控制、利用程度,就是人類文明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
近代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人類社會的水資源需求不斷的增長。目前,世界上的天然水資源分布,幾乎都是無法自然滿足人類社會需求的。因而,人們只能通過建立水壩和一系列的水利工程,才能解決我們人類生存用水與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的尖銳矛盾。而且,在目前科技水平下只有通過利用這些一系列的水利工程設施,我們才能實現人對水資源的科學管理、調配,在滿足人類社會的發展需求的同時保護社會生態環境。這就是我們當前人類社會的普遍現實。
盡管目前社會上經常流行著“水電開發不可避免地要破壞生態環境”的說法。但是,在實際當中,我們幾乎誰也找不到一個真正能夠說服人的有力證據。就連曾經被一些極端環保人士頻頻拿來宣傳的埃及阿斯旺水壩,通過實地考察和埃及政府公布的資料,我們發現很多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炒作。在我們身邊也不例外。例如,新安江的水電開發,讓當地的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都得到了很好的保護和發展,而至今尚未開發的怒江,過度砍伐、陡坡耕種、水土流失等生態環境問題卻十分的突出。
由于水電開發的生態環境作用是無法取代的,盡管世界各國的地理環境不同,各國水資源和水能資源的天然條件具有很大的差別,但是,一個非常明顯的現實卻是:發達國家的水電開發程度普遍都比較高,欠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水電開發程度都普遍非常低。目前,全球發達國家的水電開發程度平均在70%以上,而欠發達的非洲地區的水電開發程度還不足8%。水電是當今世界上替代化石能源的第一主力。在目前的技術水平下,人類替代化石能源的最有效、最可行的還是水電。目前世界上凡是水電資源豐富而且開發程度高的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問題,都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我們由于受到水電妖魔化的影響,前幾年我國很多重要的大型水電建設一度處于停滯狀態。本來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絕的清潔能源,卻被常常宣傳成為是破壞生態環境的罪魁。目前,社會上妖魔化水電的欺騙宣傳不僅已經誤導了社會公眾,而且已經影響到了我們的某些政府部門。以至于我國的怒江水電開發已經被一些莫須有的謊言擱置了多年。按照國家“十一五”規劃開工建設的金沙江中游水電被叫停審查之后,才發現所依據的一些理由竟然是誤導宣傳的傳言,以至于我們至今也搞不清楚,誰應該對國有資產的這一重大的損失負責。
同時,正是由于我國的水電在經濟騰飛的關鍵時期嚴重受阻,以至于我國的水電開發已經嚴重的滯后于我國的經濟發展。這使得我國的經濟發展與能源供應矛盾,要比其它發達國家尖銳得多。最近幾年,在全球各國都積極地致力于減排溫室氣體的時候,我們卻不得不以每年2、3億噸的增量加速煤炭的開采,不斷刷新著人類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的紀錄。面對經濟強勁增長的能源需求,我國煤炭的產能不足、運力有限、礦難頻發、生態環境惡化、煤電矛盾也不斷升級。大量的煤炭開采和燃燒不僅引發了我國一系列嚴重的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問題,同時也讓我們在GDP還遠低于美國的情況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就已經成為世界第一。引來了與我們的經濟發展水平完全不相符的批評和阻力。
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我國的處境與我們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相比,絕對是不公平的。很多人至今都不能理解為什么全世界都要跟中國過不去?客觀地說正是由于我們的水能資源開發利用不足,對比其它發達國家,我們的發展確實已經消耗了過多的化石能源,排放了與我們的發展水平不相適應的溫室氣體。為此,我國政府已經向國際社會做出了承諾:要在2020年把非化石能源的比重提高到15%,單位GDP能耗下降40%到45%。根據我國的國情和資源稟賦,能否實現我們的這一承諾,在很大程度上就要取決于我國水電開發的進程。
與此同時,水電還是大型水庫建設的副產品,人類社會應對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的主要手段是要建造大型水庫,通過蓄水和調水解決問題。大型水庫在存蓄水的同時也積蓄了大量的勢能,在水庫放水的過程中如果不把這些能量用來發電,就會對水庫設施和下游邊坡造成巨大的傷害。因此,任何大型的水資源調控水庫一定都是大型水電站。同時,一個國家的水電開發程度的高低,與其對水資源的開發程度暨調控能力通常也是成正比的。
曾幾何時,為了保護某條河流、某個河段的局部生態,我們的環保部門曾經以“生態優先”的理由擱置很多大型水電項目。然而,正是由于我國的大型水電開發嚴重滯后,缺乏足夠的水庫調蓄能力。所以,我國去年的西南大旱和今年的長江中下游大旱,導致了數以千計的河流、湖泊干涸。河流的生態遭受到了比修建任何水利水電項目都嚴重得多的毀滅性的打擊。這些慘痛的教訓,已經深刻的說明,在河流生態的問題上,我們絕不能以局部的“生態優先”來代替整體的“生態優先”。在開發利用水資源的過程中,確實有可能對局部的生態和環境造成某種不利的影響,但是,如果我們因此就不去開發,那么由洪水泛濫和嚴重干旱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一定會是更嚴重的。
總之,當前全世界的普遍現實是,水電開發與生態環境的保護總是成正比。這說明在水電的環境總體關系上,水電開發不僅不是破壞生態環境的,而且還是最重要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此外,如果不能充分開發利用水電,為了要滿足我們社會發展的能源需求,我們就必須每年多開采、燃燒數億噸的煤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其結果是:一方面,因為所謂害怕“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就放棄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后果,就是“肯定”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損害。另一方面,如果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和評價水資源和水能開發的生態環境作用,我們也很可能做出為了保護局部的小環境,而破壞了全球大大環境的蠢事。這就是我們所面臨的現實。
因此,環保部門根據“十二五”規劃中的“要在保護生態和移民利益的基礎上,積極發展水電”的說法,提出水電開發的“生態優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切記要保證水電開發中“生態優先”的宏觀意義,而不能機械地把它應用到具體的開發項目上去。否則,對于任何一個水電開發項目,環保部門都可以以“生態優先”的理由輕而易舉地加以否定。因為,任何水電項目幾乎都是要用局部的生態影響和損失,換取全局的生態效益。
回顧歷史,我們的環保部門,不管是在什么時候,只要愿意,總可以找到“生態優先”的理由,對水電開發發動一次又一次的環境風暴,然而,我們最終所收獲的,幾乎沒有一次不是令親者痛、仇者快的慘痛教訓。所以,我覺得環保部門發明的“生態優先、統籌考慮、適度開發、確保底線”的水電開發原則,并不是很高明。它只能作為一種宏觀意義上的表述,不宜用來指導或評價具體的水電開發項目。
其實,即便是宏觀意義上的口號,我們也不如使用更正規一些的說法。例如,用“生態文明、科學發展、加速開發、造福人類”作為水電開發的宏觀原則,代替不宜在具體的實際中使用的“生態優先、統籌考慮、適度開發、確保底線”水電開發原則,是不是更能體現出,我們想要達到的“生態優先”的目標呢?